个人医保上交了单位上交记录不见了怎么办?

03-25

单位缴纳医保的记录可以作为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。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,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: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;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;用人单位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;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。法律依据: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第二条
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,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:
(一)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(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)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;
(二)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“工作证”、“服务证”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;
(三)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“登记表”“报名表”等招用记录;
(四)考勤记录;
(五)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。
其中
(一)、
(三)、
(四)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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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仲裁补交医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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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交不上的原因确定解决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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